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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个月我要给生意合作伙伴支付货款,打算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他转账5千元人民币。因为他跟我手机上另外一个微信好友的头像相似,加上我转账的时候没有核对好信息,就错误地将货款转账到另一个陌生人的账户中。直到这个月末合作伙伴反馈没收到货款,我才发现自己操作失误了,于是跟收款人讲明白了事情的经过,想让他全额退回来。但是对方表示这是我的过错,而且时间过了比较长,所以没有退款的意思,后来直接把我微信拉黑再也不肯协商。我想知道这笔金额还可以再要回来吗?
答:根据民法典不当得利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而且,您也不属于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这三种除外情形,所以可以向该收款人要求退还错误转账的资金。
另外,民法典也规定,受损失的人不仅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还可以依法要求得利人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拒绝返还您的转账金额,从而使您不能及时支付货款给生意合作伙伴,并向对方承担了违约责任,那么您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向得利人索赔。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