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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乐军主任律师参加服务站工作会议
钟乐军主任律师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领导共同为服务站揭牌
2017年10月24日,由荔湾区法学会发起、荔湾区委政法委主管、荔湾区司法局协管的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荔湾区服务站正式挂牌成立。广东四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钟乐军参加服务站工作会议并被聘任为服务站站长。会议结束后,钟乐军主任律师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卞勇、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鄂明、区司法局局长温盛发等领导共同为服务站揭牌。
上午9时30分,首次服务站工作会议在区司法局四楼会议室举行,由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鄂明主持。会议经研究决定,聘任广东四时律师事务所钟乐军主任律师为服务站站长,并审议通过了服务站相关工作制度。会上,李鄂明书记对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荔湾区服务站进行了介绍,区司法局温盛发局长就支持协助服务站工作作了发言,钟乐军主任律师做了表态发言,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卞勇作了重要讲话。钟乐军律师表示:服务站将秉承“中立、客观、公益、专业、公正惠民、弘扬法治”的宗旨,切实履行职责,推动以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助力平安荔湾、法治荔湾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重在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入加强学习,找准目标定位,积极参加上岗培训,坚持中立的立场,引导、帮助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二是选派专业人员,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三是严格加强管理,确保运行顺畅高效。四是聚焦群众需求,运用精湛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热情的服务态度,为每位来访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案件指引服务,引导他们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阶段。卞勇书记强调:服务站同时要加强与兄弟区服务站的交流、学习和合作,为引导人民群众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该服务站是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的延伸,由荔湾区法学会发起、区委政法委主管、区司法局协管,服务站选址在荔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花地大道中1号大院内),设置有工作办公室和对外咨询服务窗口,免费为市民提供相应法律服务。服务站将坚持公益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服务原则,组织专业的律师、法学专家等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服务,引导有关单位、企业法人和自然人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