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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曾多次接受入职新人的法律咨询,其咨询的法律问题大多性质一样,多为刚刚毕业的年轻人,通过网络等方式寻找工作,之后就收到某家科技公司的面试通知去进行面试,被公司方“说服”进行技能培训并办理了贷款。然后,他们发现公司所培训的与其想象的并不一致想要终止贷款,却发现并不容易,有的甚至而陷入了被贷款公司疯狂追债的境地。
真实案例
2017年某月,李某在58同城招聘网站,看到某家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设计助理,岗位要求只需高中学历,收入每月3000~5000元。李某随即发送了简历到这家公司,不久就收到了该公司的面试通知,然后就去公司面试。
据李某阐述:在面试过程中公司以李某不懂业务,需要进行4个月的岗前培训;同时这家公司承诺,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有合作,学成之后可以推荐过去工作,李某的收入会更高。可是,培训需要收费,李某因为刚刚毕业没有这么多钱。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李某,考虑到他刚毕业,可以帮着去银行(有的是借贷公司)贷款。发现李某有些犹豫,工作人员“开导”他,告诉他要学会独立,通过学习月收入能达到8000元。
李某觉得机会不错,他没与家人商量,当场签了一份借款协议(借款数额为22800元,用于参加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项目,借款直接支付给这家公司),几天后,李某按照对方要求,打印了一份征信报告,把身份证和银行卡交给了工作人员,公司凭着这些材料也顺利的以李某的名义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后来李某接受相关课程培训后,发现虽然有老师授课,可是自己完全跟不上课程内容。之后,课程还被改为线上教学,学习效果更不理想。其中李某偶然一次从之前的学员处了解到,这家公司的工作待遇实际工资并不高,而这时自己的银行卡也被扣款,“某某公司”发来的信息显示,划扣名目是“师徒贷”教育贷款。然后李某向公司提出终止课程培训,但公司方面明确表示不行,理由是李某已经接受了公司的培训服务。
救济途径
笔者根据李某提供这家公司的相关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这家公司刚刚成立没有多久,其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是:研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等,并无相关培训业务。在本起案例中,涉案公司以岗前培训为由收取应聘者培训费的经营行为已经超出了其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非法经营,笔者建议李某可以凭借相关材料向公司所在的工商局以及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故单位为应聘者提供岗前培训时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相应的培训费。应聘者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相关培训服务协议。同时笔者在此建议各位求职者:在网上选择公司投递自己的简历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若面试过程,公司要求求职者办理所谓的工作证、健康证以及培训贷款等,请切记一条,面试过程中凡是要收费的公司,请果断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