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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老公是一名现役军人,但是我俩感情一直不好,经常为一些小事情会争吵不休,我想要离婚的话,应当如何处理?
四时律师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一般应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等等。
如果你要离婚可以同你老公商量通过协议离婚,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符合法定的离婚情形,法院将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一)》
第二十三条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